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七人民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维保服务项目的比选公吿

凉山彝族自治州第七人民医院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维保服务项目的比选公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凉山州第七人民医院一期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公开征求,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本项目提交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并参加比选。

一、比选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凉山州第七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消防设施设备维护维保服务

(三)项目位于凉山州第七人民医院,本项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喷淋系统、防烟排烟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疏散指示应急照明系统、防火门及防火门监控系统、灭火器等。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维保公司对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每必须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一次维护保养,设立24小时应急电话发生消防设施设备一般故障时维保人员需在2小时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成,发生消防设施重点故障时维保人员需在2小时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成,如48小时不能处理完成需向甲方书面申请处理问题需要的时间得到甲方同意后执行。

2、 本项目为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维保服务期间,需要维修、更换的消防设施设备200元以下的配件的购买及更换费用由中选维保公司自行承担。超过200元的配件中选维保公司需向甲方提出报价申请,得到甲方同意后由甲方支付相关费用由中选维保公司进行维修。

3、能按照国家、行业、地方相关的规范、标准及物业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完成月、季度、年度维保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二、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比选申请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9、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具备四川省消防技术机构管理平台、社会消防服务信息系统备案的消防维保资格。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五、经费预算及项目要求

(一)经费预算:7.6万元;

(二)项目实施期限:一年。

六、评标方法

业主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审。参选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在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并符合工作实际开展需要的情况下,以综合评比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七、比选报名及比选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至6月7日09:00-11:30、14:30-17:00;报名地点:凉山州第七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招采办(西昌市安宁镇东山村)。

报名方式:投标人报名以递交投标书为准,报名时将密封的投标书及确认盖章的投标承诺书等材料一并送达。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及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无效。

比选时间:2024 年6月11日9:30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0834-2896579

八、其它要求与说明

(一)投标单位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我院对中选者将进行核实;

(二)对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如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将取消中选资格;

(三)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附件一:评分细则

凉山州第七人民医院

2024年6月5日

                                                                         

 

 

 

 

 

 

 

附件一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1)商务评审:企业综合能力:55

2技术评审:服务方案15

3)投标报价: 30 分

条款号及名称

评分因素

说明

评分标准

 

 

商务评分标准企业综合能力(56分)

企业资质

(10分)

共同评分因素

(1)       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

(2)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

(3)具有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体现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4)具有企业信用等级AAA级

具有以上资质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5供应商2022年至今被消防主管部门列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行政处罚名单的本评价不得分

业绩要求

(15分)

共同评分因素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维保业绩且金额金额在50万以上,每个业绩的3分。

项共15分。

服务机构人员配置(30分)

共同评分因素

注:以上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提供比选申请人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注册人员截屏信息。

1、投标人公司的服务技术团队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10人以上。

2、投标人公司的服务团队配备 20 名国家职业资格消防设施操作员或者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人员。

具有以上人员资质的得30分否则不得分。

 

服务方案15

维保技术方案(10分)

共同评分因素

1、按照供应商对维保内容、工作标准、质量控制及计划描述的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有效性进行总体评价。

2、供应商作出书面承诺免费提供单价在200元及其以下的消防设备更换和综合性维修。

满足以条件的得10分否则不得分。

 

应急服务方案(5分)

共同评分因素

按照投标人对设备发生突发情况时的维修抢修,恶劣天气、临时重点任务等的应急服务方案,应急方案描述的全面性、合理性、针对性、有效性进行总体评价

满足以条件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

投标报价(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注:报价计算以不含税价为依据。

 

 

创建时间:2024-06-05